全国首部出生缺陷防治地方性法规
《内蒙古自治区出生缺陷防治条例》
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
该《条例》是为了加强出生缺陷防治,提高出生人口素质,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,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等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实际制定的条例。
即日起,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包头市计划生育协会将围绕《条例》相关内容,持续为大家进行解读。